(2017年3月27日市政协秘书长办公会议通过)
为了加强宝鸡市政协门户网站的维护管理,规范工作流程,确保网站信息的准确性、合法性和时效性,保证网站高效运作和信息安全,充分发挥网站在宣传政协活动、促进履职工作中的作用,根据有关法规,结合机关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网站概况
网站域名:www.baojizx.cn
网站宗旨:宣传政协知识、报道政协动态、公开政协政务、交流政协经验、服务政协委员。
网站任务:为政协委员更好地履行职能、发挥作用,提供快捷方便的渠道和载体;为党和政府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实现党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增添新的窗口和平台;宣传政协工作,扩大社会影响;展示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以及广大政协委员、各界人士的精神风貌,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二条 机构设置
设立网站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秘书长兼任,副组长由办公室主任和研究室主任兼任,成员由各专委会主任组成。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研究室主任兼任,调研信息科负责日常工作。
组长负责网站的领导、建设、协调运行和安全管理等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负责网站的总体策划、栏目调整、管理维护、内容更新、信息安全等方面工作,确保网站正常运行。成员负责网站信息资料的提供。调研信息科负责网站内容的上传,加强与相关技术保障单位的联系,及时反映网站日常监控中发现的问题,确保网站正常运行。
第三条 信息发布流程
1.各工作部门按照网站栏目内容,明确专人收集、编辑工作信息。
2.各科室需上传的信息内容,报送本部门领导审签。
3.审签后的上传信息,经研究室领导签字后,由市政协研究室调研信息科根据上传信息内容增加到网站相关栏目或委托相关技术保障单位上传门户网站。
4.各科室完成信息上传后,须妥善保管信息上传签发单,以备查询。
第四条 网站发布、转载有关信息应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得在网站上散布反动、淫秽、有损党和国家声誉、形象的各种信息。涉及重大事件、突发事件和热点敏感问题的信息,要严格把关,绝不能登载与中央、省市委要求不一致的信息。
第五条 各工作部门要按照“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对本部门上传信息内容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准确无误。
第六条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法规要求,凡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相关资料及文件、内部办公信息或暂不宜向公众公开的事项,不得在网站发布。
第七条 办公室采取外包服务形式,做好网站建设、日常维护和数据备份工作,对相应操作系统和应用系统进行安全保护,确保网站系统安全运转。
第八条 建立健全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网站后台管理,确保登录账户、密码安全;严格计算机管理,做到涉密计算机不上网,上网计算机不处理、保存涉密信息。
第九条 市政协门户网站下设的子网站,由设立子网站的工作部门负责,对应科室负责日常工作。
本办法由市政协办公室负责解释,自2017年4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