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目前,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75.3万人,占全市总人口22.66%,人口老龄化程度超过全省(20.80%)2个百分点;农村60周岁以上老年人约30.6万人,占全市老年人口的40.58%。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宝鸡农村养老实际,以建立健全城乡养老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为重点,积极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不断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着力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全市农村养老服务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各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政策制度落实到位。市委、市政府把统筹解决社会化养老工作作为惠及民生、构建和谐的重中之重,陆续出台《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专项规划》《“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行管理办法》等十余部文件,将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建设作为主抓重点,为农村养老事业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将农村养老事业发展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在全市1165个行政村全部成立了老年协会,形成党政主导、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强化设施建设,养老体系逐步完善。大力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累计投入1.2亿元建成农村互助幸福院1141个,基本达到全域覆盖。按照农村养老兜底保障实际,全面推进农村特困供养机构(敬老院)设施建设,累计投资2.3亿元建成县区级中心敬老院和区域性敬老院20所,床位3800张,集中供养特困人员2197人,凤县、陇县中心敬老院分别被民政部表彰为“全国模范敬老院”和“全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先进单位”;共建成民办养老机构31所,形成以“公办为引领、民办为补充”的养老机构模式。目前,全市共有乡镇卫生院149所、村卫生室1685所,乡镇卫生院在岗4774人,在岗注册登记村医2649人,实现基层医疗机构全覆盖。
三是强化机制创新,养老质量不断提升。不断修订完善《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行管理办法》,将幸福院管理纳入市政府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1+10”方案。印发《关于开展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实施方案》,在县区、镇、村三级建立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基本信息台账和探访关爱服务机制,积极开展“义点亮”“文明实践”“助残助老”“家庭医生签约”等服务活动,针对全市3220名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每月累计开展探访关爱服务1.29万人次。积极推进医养结合,探索推出“养办医”“医办养”“医养协作”“中医养老”等四种发展模式,为老年人提供综合全面健康服务。
二、存在问题
我市在加快推进农村养老方面,做了卓有成效的工作,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新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1.农村养老矛盾凸显。随着社会发展和城镇化步伐加快,农村家庭结构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通过进城创业或外出打工、融入城市生活的农村中青年越来越多,农村“空巢老人”数量大幅增加,加之部分“失独群体”,养老出现新的矛盾。部分群众尊老敬老养老观念淡化,对社会养老服务认识尚有偏差,不履行赡养老人的法定义务…………